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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船舶杯”第一届上海市职工龙舟大赛的通知
2022-10-31
来源:

“船舶杯”第一届上海市职工龙舟大赛

竞赛规程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

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

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上海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上海市职工文化体育协会

上海市龙舟协会

中船上海船舶工业有限公司工会

    协办单位:

青浦区总工会

东方绿舟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2 11 19

    地点:东方绿舟

    三、竞赛项目

    22人龙舟公开组200 米直道竞速赛

    四、参赛对象

    上海市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在职职工。

    五、竞赛规模

    22人龙舟运动队24支,额满为止。

    六、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1.参赛选手须身体健康,具备穿着比赛服装无协助游泳 200 米以上能力。

    2.凡水上船艇类在编的专业运动员、教练员与龙舟职业俱乐部运动员、教练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七、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 2020 年版《龙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本规程特定办法除外)

    2.参赛队人数及报名要求:

    各参赛队可报 26 ,其中领队、教练各 1 ,运动员(包括鼓手、舵手)24 人(其中替补队员 2 人);

    3.比赛龙舟、救生衣由大会提供。各队可自带桨,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颜色一致。采用固定式舵。

    4.比赛采用坐姿。

    5.要求各队运动员比赛服装颜色、式样一致(含帽子)。

    6.所有参赛人员须正确穿着救生衣方能登舟训练或比赛。不执行规定和要求的队伍和个人不能参加比赛。

    7.所有参赛人员凭组委会统一制作的参赛证进入赛场。

    8.各参赛队需提供自行设计带有队徽的电子队旗,底色不限,要求 2048*1024 像素,分辨率不低于 72dpi,格式为照片格式(JPG)及矢量图(AI)。各参赛队自备直角三角形大小队旗各1面(各参赛单位需备用大小队旗各 1 面)

    1)大队旗旗面高 1.6 米、宽 2.4 米,颜色不限,面料不透光,双面印有队名全称,文字均由左至右书写,可同时印队徽;

    2)小队旗旗面高 0.6 米,宽 0.8 米,颜色不限,面料不透光,双面印有队伍标准简称,旗杆长 1.2 米。

    八、比赛方法和抽签

    1.比赛设 2条赛道,采取每队二轮比赛的方式进行;

    2.分组抽签在“动驿动”小程序上进行。比赛的赛道、舟艇号,根据实际情况于赛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九、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1.以参赛队二次比赛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名次。

    2.比赛录取各项目前 8 名,获得前三名的代表队颁发奖杯,第 4-8 名颁发奖匾;冠军队运动员个人颁发金牌,2-8 名颁发证书。

    3.参照上海市总工会相关要求为获奖单位颁发奖金。

    十、报名办法

    1.参赛单位登陆上海市龙舟协会官网或“动驿动”小程序下载参赛确认函及报名表等相关文件,队伍报满为止。报名截至日期:202211151700前。

    2.各参赛队的确认函及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一起于 2022 111517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至赛事组委会。

    3.报名成功后将报名表、参赛龙舟队简介、责任声明书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4.各参赛队需同时提供全体成员免冠白底小二寸电子版证件照,每个成员的照片应以姓名加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本次比赛采用实名认证。每队只允许进行不超过队伍参赛运动员总人数 15%的人员更换(换人截止时间:2022 11 1717:00)。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18621641910

指定邮箱:yutaojing@shdba.org

    十一、经费说明

    1.各参赛运动队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大会统一办理。

    2.比赛日当天的午餐、饮用水由大会提供,其他费用自理。

    十二、仲裁委员会及裁判选派

    1.仲裁委员会由主办、承办单位人员担任。

    2.裁判由上海市龙舟协会选派。

    十三、疫情防控要求

    1.各参赛队领队为本队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次比赛参赛人员疫情防控信息报送以及与组委会疫情防控联络员的联络对接、统筹协调、信息审核、应急处置等工作。

    2.参赛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落实参赛人员信息实名登记,包括姓名,证件号,联系方式,照片等,并全部建档留存,做到人员信息可追溯,可调查。

    3.队伍如比赛前一天当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的,主办方有权拒绝该队参加比赛。

    4.报到时需提供参赛人员24小时(检测之日起算)有效核算检测阴性证明。同时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在报到时交至赛事组委会。

    5.赛前 14 天参赛人员全部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赛前 14 天内无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6.入场时检查进场人员证件,确保人证合一,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体温和口罩佩戴情况。

    7.所有比赛涉及人员自备防疫用品。包括:一次性口罩、消毒湿纸巾等。

    8.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将视情节、性质和后果给予批评教育、暂停比赛、取消比赛资格,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等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依法追究责任。

    9.根据比赛所在地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作适当调整。

    十四、规程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船舶杯职工龙舟大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