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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浦发集团”杯上海市市民龙舟大赛竞赛规程
2009-07-06
来源:上海龙协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上海市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

  上海市龙舟协会

  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

  浦东新区体育总会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2009年9月

比赛地点:浦东新区张江浜靠上海科技馆河段

三、比赛项目

公开组12人龙舟250米竞速赛

四、参加办法

1、比赛分为区县组、高校组、行业组、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及外国友人组4个组别进行预赛。

2、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限报运动员14名,分别由1名舵手、1名鼓手、10名桨手和2名替补组成,男女不限。

3、各组参加比赛的运动队请于2009年7月30日前将参赛意向上报至上海市龙舟协会,并于2009年8月10日之前将具体报名表寄至上海市龙舟协会。地址:徐汇区康平路66号208室,邮编:200030,联系人:陆志年、张金标,电话:54665775。

五、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最新审订的《龙舟竞赛规则 》。

2、比赛用器材由大会提供。允许参赛队自带划桨,规格必须符合《龙舟竞赛规则》规定的要求。舵采用固定式舵。

3、同一参赛队运动员的比赛服装款式、颜色必须一致。

4、本次比赛不限制划姿。

六、运动员资格

1、参赛人员须是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熟悉水性,有穿衣游泳200米以上水性。

2、参赛运动员应自行办理户外人身意外保险,运动员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

七、名次评定办法

1、预赛:各组成绩前6名参加决赛,4组共24支队伍参加决赛。

     决赛第一轮:计时赛,取比赛成绩前6名进入第二轮;

     决赛第二轮:按照决赛第一轮比赛成绩排序,分为一至三名组及四至六名组,进行比赛决出最终名次。

2、决赛前6名,授予奖杯、奖金。

     第一名:奖金10000元;

     第二名:奖金8000元;

     第三名:奖金7000元;

     第四名:奖金6000元;

     第五名:奖金5000元;

     第六名:奖金4000元。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