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龙舟协会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青浦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上海市龙舟协会
青浦区体育局
三、参赛对象:
受邀请的境内外共15支华人龙舟队
四、竞赛项目:
公开组12人龙舟500米直道竞速、2500米环绕赛
五、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9月27日
地点:中国上海市青浦区夏阳湖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最新版《龙舟竞赛规则》。
(二)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各队可自带桨,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颜色一致;舵采用固定式舵(可查询中国龙舟协会网http://dragonboat.sport.org.cn/)。
(三)要求各队运动员比赛服装颜色、式样一致。
(四)确定比赛的方法和抽签:
1、500米直道竞速采取预、复、半决、决赛的方式进行(比赛设4条航道)。
2、2500米环绕赛采用分组单个出发的方法进行(按500米直道竞速成绩先后顺序),按计时成绩排名。
3、500米直道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比赛的航道、舟号均于赛前30分钟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五)本次比赛限制只能使用坐姿态。
七、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人员必须是由医院证明身体健康,有穿衣游泳200以上的水性。
(二)参赛运动员应自行办理户外人身意外保险,运动员须穿救身衣参加比赛(亦可由领队向大会提交安全承诺书,声请不穿救生衣比赛)。
八、参加办法:
(一)每队限报16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包括鼓手、舵手)14人(其中替补队员2人)。
(二)每队可允许不超过1/3的非华裔队员参加。
(三)境外华人参赛队请携带2面国家或地区旗,用于赛场悬挂和在公开仪式上使用。
(四)各参赛队需提供2张/人免冠小二寸照片(电子版),在队伍第二次报名提供给上海市青浦区体育局以制作运动员证及检录卡。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比赛录取500米直道竞速和2500米环绕赛的成绩相加总成绩前六名(如积分相等,500米成绩优胜的队伍排前)颁发名次奖杯、获奖证书及奖金。
(二)未获得名次的队伍,组委会颁发纪念奖杯、参赛证书和参赛奖金。
十、确认和报名:
(一)7月20日前确认参赛意向,8月20日前报名参赛名单和队伍照片。
(二)请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向中国龙舟协会和上海市龙舟协会报确认函和参赛名单。
1、中国龙舟协会地址:中国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238室;
联系电话:+86-10-67128832、87182890;
传 真:+86-10-67133577;
联 系 人:李丽萍、辛毅,电子邮箱:cdbadragon@126.com。
2、上海市龙舟协会地址:中国上海市康平路66号(华康大楼)206室;
电 话:+86-21-64672182,
传 真:+86-21-54665775,
电子邮箱:lzsport@shqp.gov.cn
联 系 人:陈莹 13901983930 张金标 13901870867
十一、经费:
(一)受邀请的境内外队伍,抵达和离开上海的往返机票等交通费用自理。组委会提供抵离上海(机场或火车站)的免费接送,自9月25日至29日每队在当地的食宿交通和组织的观光旅游活动。
(二)提前报到、逾期离会和超编人员的一切费用自理,如需组委会提供接待,按照400元/人/天标准交纳费用。
十二、上海市青浦区体育局联络方式:
青浦区体育局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体育场路378号
电话:086-021-59208539 传真:086-021-59208539
青浦区体育局网址:http://sport.shqp.gov.cn
联系人:陈志勇 邵云 13311919101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归中国龙舟协会。